甲向乙借款200 万元,丙作为保证人,借款期间为2017 年1 月1 日起至20

昕玥2019-12-17  23

问题 甲向乙借款200 万元,丙作为保证人,借款期间为2017 年1 月1 日起至2019 年12 月31 日止,2019 年年初,甲向乙追加借款100 万元,双方约定全部借款于2020 年12 月31 日清偿。丙对甲向乙追加借款与首期借款期限延长之事不知情。根据合同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的保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保证责任范围是200 万元,期限至2020 年12 月31 日B.保证责任范围是200 万元,期限至2019 年12 月31 日C.保证责任范围是300 万元,期限至2019 年12 月31 日D.保证责任范围是300 万元,期限至2020 年12 月31 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主合同变更与保证责任承担。根据规定,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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