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援助中,司法行政机关对于律师的哪些行为可以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A.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

admin2020-12-24  10

问题 在法律援助中,司法行政机关对于律师的哪些行为可以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

选项 A.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
B.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
C.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
D.未及时向受援人通报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

答案BC

解析《法律援助条例》第28条规定,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其中收取财物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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