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系中国公民,就职于中国境内甲公司,2018年10月从境内取得如下收入: (

书海库2019-12-17  28

问题 张某系中国公民,就职于中国境内甲公司,2018年10月从境内取得如下收入:(1)基本工资3800元,岗位津贴300元,交通补贴900元,差旅费津贴400元。(2)3年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00元,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取得转让所得2000元。(3)为乙公司授课收入3000元,稿费收入820元。(4)将其2017年1月购置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周某,转让收入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5)接受丙公司委托进行软件设计,取得设计费20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1.张某的下列收入中,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选项 A.基本工资3800元B.岗位津贴300元C.交通补贴900元D.差旅费津贴400元

答案ABC

解析选项 D :不属于 “ 工资、薪金 ” 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mhcE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