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
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
恬恬
2019-12-17
86
问题
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
选项
A.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机构将该申请移交给相关法院B.仲裁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法院驳回,此后以相同理由申请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C.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没有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D.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根据《仲裁法》第28条第2款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6条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7条之规定,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选项C说法正确。《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可见,只有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但是,在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律并没有关于重新仲裁的规定,仲裁机构不得重新仲裁。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nPj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项目决策与工程造价的关系叙述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材料单价及施工机械单价说法正确的是()。
计量单位应采用基本单位,下列关于计量单位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竣工验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招标文件的表述,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建筑设计评价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措施项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关于工程定额计价模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重力式码头预制沉箱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30,预制场实际统计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
突触前神经元轴突末梢释放神经递质是哪种离子内流诱发的 A、Ca2+ B、Na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证据类别的有( )。
思维越灵活,相关的知识经验越丰富,就越能多角度地分析问题,提出越多的合理假设。
正常成人1天的尿比重是
在进行工程经济分析时,下列项目财务评价指标中,属于动态评价指标的是()。
患者,女,2岁,因分娩需要会阴部进行侧切。现切口局部出现红、肿、热、痛,给予红外灯局部照射。 采用红外灯进行局部照射时,煦射时间宜控制在A.15分钟以内B
某装机2X300MW的火力发电厂,低压厂用电系统为中性点直接接地。每台机组设一台800kW的柴油发电机作交流保安电源。请对如下设计原则作出判断。 柴油...
下列选项中属于方法研究具体应用技术的是()。A:作业程序图B:流程图C:操作人程序图D:动作研究E:工业工程
王某与张某签订买卖合同,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后王某要求张某先履行,而张某主张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张某行使的权利是()。A:先诉抗辩权B:不安抗辩权C:同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