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 2019 年 5 月底出租一套位于市中心的自有住房,租赁期为 1 年,双

Loveyou2019-12-17  22

问题 李某于 2019 年 5 月底出租一套位于市中心的自有住房,租赁期为 1 年,双方商议租金为每月 5000元。2019 年 6 月李某花费 1000 元对房产进行了修缮,取得的当月租金已按规定缴纳了相关税费,税费和修缮支出均已取得合法有效凭证。下列关于李某 2019 年 6 月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纳税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李某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B.李某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合计为 9 元C.李某应缴纳房产税 600 元D.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3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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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选项 A,李某为其他个人,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3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李某出租住房免征增值税。选项 B,由于李某出租住房免征增值税,所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也同时免征。选项 C,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税税率为4%。李某应缴纳房产税=5000×4%=200(元)(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在确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选项 D,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收入以每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 10%税率。6 月取得的房租收入允许扣除的税费为 200 元,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上限为 800 元。李某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200-800-800)×10%=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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