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

题库总管2019-12-17  31

问题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于是,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岗位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超市和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关于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超市可以因决定提前解散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B.超市可以因甲公司拒绝承担出资责任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C.超市可以因乙企业收回场地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D.超市可以自行决定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答案A

解析用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②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③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④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⑤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⑥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⑦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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