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是国外一知名洗涤产品品牌,该种洗涤产品的消费者和经营者非常熟悉该品牌。至

书海库2019-12-17  14

问题 “星辰”是国外一知名洗涤产品品牌,该种洗涤产品的消费者和经营者非常熟悉该品牌。至2006年3月,该品牌仍未在中国商标管理部门注册。2005年4月起,中国“未来”公司便使用“星辰”作为其生产的类似洗涤产品的商标。现“星辰”这一品牌的商标权人,向中国某法院起诉,要求中国“未来”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因为“星辰”这一品牌未在中国注册,我国法律不予保护B.可以认为“星辰”构成驰名商标C.“星辰”在中国没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法院不应支持原告的主张D.若中国“未来”公司是在与对方不相同且不相类似的产品上使用的,同样构成侵权

选项

答案B

解析考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讲解:“星辰”商标广为人知,应当认定为驰名商标,B项正确。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巳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可见,我国《商标法》对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与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采取区分保护的策略,前者的保护范围涵盖所有商品,而后者的保护范围仅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故D项错误,A项同样错误。C项没有法律依据,显然错误。需要注意的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未注册的非驰名商标则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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