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Loveyou
2019-12-17
38
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张林搭乘大成汽车公司的出租车,途中行人杨文横穿马路,司机急刹车,张林因而受伤,张林起诉大成汽车公司,将杨文列为第三人,杨文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B:李冰和邻居高强因住房排水纠纷大打出手,李冰受伤,觉得很丢脸,将高强告上法院,高强提起反诉,李冰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C:8岁的魏红顽皮,玩爆竹时将过路的行人炸伤,受害者将魏红告上法院,而其法定代理人魏大可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D:李维和薛文系夫妻,后感情破裂,进行诉讼离婚,李维的父亲老李称二人欲分割的房产为自己所有,加入诉讼中来,但经传票传唤,老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答案
ACD
解析
【考点】缺席判决、撤诉。详解:《民诉法解释》第240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A选项中,杨文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法院可以缺席判决。A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B选项中,被告高强提起反诉,李冰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而不是按撤诉处理。B选项错误。《民诉法解释》第235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属于原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属于被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C选项中,被告的法定代理人魏大可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C选项正确。《民诉法解释》第236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D选项中,老李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经过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所以,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nn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中央企业项目后评价的实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工程承包合同方式可根据()等进行选择。[2010年真题]
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招标分为()。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等编制。[2010年真题]
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的原则。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政府注入资本金项目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投资项目中,需要编写资金申请报告的有()。[2010年真题]
下列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的说法正确的有()。
我国最早成立的涉及工程咨询业务的协会是()。[2010年真题]
随机试题
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早期,物理学发生的革命性变化,不包括()。
关于人事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差异的陈述,正确的是()。
以下属于假药的是
从()起,香港、澳门已获得当地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在内地申请证券从业资格,无需通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适用于哪些人员A.医疗机构的医生、护士、药剂、医技人员B.医疗机构的医护及后勤人员C.医疗机构的管理、医护、药学、后勤等人员D
世界“新七大奇迹”在葡萄牙里斯本揭晓,中国的万里长城以得票最多名列“新七大奇迹”之首。()
允许在大众媒介上进行广告宣传的药品为A:处方药B:仿制药品C:非处方药D:传统药E:国家基本药物
抽取血气分析标本时应注意A:清晨空腹采血B:寻找粗直的静脉进针C:止血带应扎于穿刺点上方5cmD:穿刺毕用无菌纱布加压止血5~10分钟E:常规消毒皮肤
可使老年人发生尿潴留的是A.拟胆碱药B.解热镇痛药C.拟肾上腺素药D.抗肾上腺素药E.抗胆碱药
根据材料信息和保证资料的具体情况,质量检验程度可分为()。A.免检B.抽样检验C.书面检查D.全数检验E.外观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