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家住在杭州的杨某在互联网上设立“黄金网站”,采取以付费注册会员的

题库总管2019-12-17  15

问题 2003年5月,家住在杭州的杨某在互联网上设立“黄金网站”,采取以付费注册会员的方式提供电影下载,并以手机短信注册、银行转账等方式收取会员注册费用。2004年1月至7月,杨某在该网站提供给付费会员下载影片的链接中,添加了20部淫秽色情电影的有效链接。在此期问,20部电影的点击率为259 488次,收取注册费用125 788元。2004年10月,杨某的父亲认为杨某开办的网站见不得人,主动报案,带着公安人员到杨某办公处将杨某抓获并予以逮捕。杨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而且还供述了2002年他在美国加州留学期间,在网上创办了中文“太阳网站”,作为代理商接受我国大陆网民对香港六合彩的投注,获利30万元。  问:(1)杨某创办“黄金网站”的行为构成何罪? (2)杨某创办“太阳网站”的行为构成何罪? (3)我国刑法对杨某创办“太阳网站”的行为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4)杨某有无法定的量刑情节?

选项

答案

解析(1)杨某创办“黄金网站”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刑法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本案中,杨某以牟利为目的在网上提供了淫秽电影的链接并据此收取注册会员费,导致淫秽电影在网上传播,其行为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构成要件。 (2)杨某创办“太阳网站”的行为构成赌博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本案中,杨某建立“太阳网站”并作为代理商接受我国大陆网民对香港六合彩的投注,在本质上属于开设赌场的行为,符合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3)我国刑法对杨某创办“太阳网站”的行为有管辖权。根据刑法的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都适用我国刑法。犯罪行为地或者犯罪结果地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都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本案中,杨某虽然是在美国创办“太阳网站”,但是接受投注的网民是针对中国大陆,危害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所以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我国刑法对杨某创办“太阳网站”的行为有管辖权。 (4)杨某所犯的两个犯罪都存在自首情节。首先,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公安机关通过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本案中,尽管杨某的父亲不是将杨某送到公安机关投案,而是带领公安人员前去抓获杨某,但是其本质都是杨某的父亲主动将杨某交给公安人员控制,符合司法解释对自动投案所作的扩展解释。杨某归案后又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条件。其次,根据刑法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本案中,杨某被逮捕后还如实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赌博的犯罪事实,符合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杨某所犯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赌博罪都有自首情节,所以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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