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住所在北京市C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北京市H区的乙公司在天津市J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住所在北京市C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北京市H区的乙公司在天津市J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Loveyou
2020-05-20
48
问题
住所在北京市C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北京市H区的乙公司在天津市J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H区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向乙公司送达了甲公司的申请书副本。在仲裁庭主持首次开庭的答辩阶段,乙公司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仲裁庭对此作出了相关的意思表示。此后,乙公司又向法院提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予以认定的申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协议原则有效B、仲裁庭对案件管辖权作出决定应有仲裁委员会的授权C、仲裁庭对乙公司的申请应予以驳回,继续审理案件D、乙公司应向天津市中级法院申请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选项
答案
BC
解析
选项A错误。《仲裁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据此可知,仲裁协议中约定争议既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原则上无效。选项B正确。《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四)本会或者本会授权的仲裁庭有权就仲裁案件的管辖权作出决定。仲裁庭的决定可以在仲裁程序进行中作出,也可以在裁决书中作出。选项C正确。《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本题中,乙在仲裁庭开庭后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仲裁庭应当予以驳回。选项D错误。《仲裁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ocDp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各项需要缴纳契税的有( )。 A、房屋买卖 B、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用途的,应征得出让方同意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 )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A、县级
下列关于地上建筑物的行为中,不会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是( )。 A、买卖
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有关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受让对象可以是( )。 A、境内公司 B、境外公司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 ),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
下列关于农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宅基地变更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由于买卖房
被授权的国家控股公司凭经( )颁发的授权书,可以向其直属企业以作价出资(入股)
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除国务院批准改制的企业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外,其他应报土地所在
随机试题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下列企业可以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的有()
成交价格围绕着()而上下波动。 A、市场价格 B、理论价格 C、清算价格
关于老年性角化病,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和脂溢性角化病同名 B.是老年人的生
某高校学生最近半年精神紧张,情绪不稳定。针对该情况,应采取的较合适措施是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的( ),均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A.
4月22日,某投资者预判基差将大幅走强,即以100.11元买入面值1亿元的“13
子宫脱垂最主要的病因是( )
采收加工中需除去外皮的药材
女性,36岁,来门诊进行体检时,用手轻碰患者的皮肤,患者即大声喊痛,此患者的感觉障碍的类型为()。A.感觉减退B.感觉过敏C.感觉缺失D.感觉倒错
.期末,对共同负担的生产费用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至各受益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