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乙与丙签订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36

问题 2000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丙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2004年1月,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解除施工合同。甲辩称乙起诉时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乙的诉讼请求。下列关于乙与丙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的说法,何者正确?  A.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有效 B.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无效 C.该《协议》为允包合同,有效 D.该《协议》为违法分包合同,无效

选项

答案B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72条,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得违反。本题中承包人乙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丙依法应当无效,B项正确。分包是将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本题的案情不是分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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