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民事诉讼案件一审判决被告败诉,法院判定应该由被告交付诉讼费3000元,但是制作

Loveyou2019-12-17  8

问题 某民事诉讼案件一审判决被告败诉,法院判定应该由被告交付诉讼费3000元,但是制作判决文书之时却忘记将这一判决写入判决书之内。此时你认为法院对此正确的补救办法是:

选项 A:裁定撤销原判决,重新作出正确的新判决B:直接补写在判决书中,将新的判决书重新送达并说明情况C:作出裁定补正这个错误D:作出决定补正这个错误

答案C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民诉意见》第166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款第(7)项中的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可见本案的情况就属于法律文书的笔误,应该作出裁定补正错误,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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