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下列哪一选项的做法是错误的? A.张某、李某系一起伤害案件

恬恬2020-05-20  21

问题 关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下列哪一选项的做法是错误的?A.张某、李某系一起伤害案件的自诉人,案件审理中李某撤回起诉,法院继续审理案件B.某伤害案,因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提起自诉,审理中自诉人与被告人和解而撤回自诉,法院经审查准许C.某侵占案,被告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法院予以受理并与原自诉合并审理D.某侵犯知识产权案,第二审中当事人和解,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一审判决

选项

答案C

解析根据《刑诉解释》第274条第2款规定:"部分自诉人撤诉或者被裁定按撤诉处理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由此,A项的说法正确,不当选。根据《刑诉解释》第272条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由此,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根据《刑诉解释》第334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由此,C项的说法错误,当选。根据《刑诉解释》第33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裁定。"因此,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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