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县城的一家商贸企业,2018年4月转让一块位于县城的土地使用权,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取得含税收入360万元。2015年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地价款23...

admin2020-12-24  22

问题 位于县城的一家商贸企业,2018年4月转让一块位于县城的土地使用权,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取得含税收入360万元。2015年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地价款23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发生相关税费4万元。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该商贸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选项 A.27.43
B.35.75
C.35.86
D.36.85

答案C

解析不含增值税转让收入=360-(360-230)÷(1+5%)×5%=353.81(万元) 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30+4=234(万元) 可扣除的税金及附加=(360-230)÷(1+5%)×5%×(5%+3%+2%)+360×0.5‰=0.8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34+0.80=234.80(万元) 增值额=353.81-234.80=119.01(万元) 增值率=119.01÷234.80×100%=50.69%,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19.01×40%-234.80×5%=35.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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