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关于抢劫罪,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
关于抢劫罪,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
恬恬
2020-05-20
39
问题
关于抢劫罪,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A.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罪的,应以抢劫罪与具体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B.实施伤害犯罪,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伤害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C.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D.在犯绑架罪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选项
答案
ABCD
解析
在A项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第1款的规定:"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抢劫罪定罪;抢劫的违禁的数量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罪的,应以抢劫罪与具体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故A项正确,当选。在B项中,实施伤害犯罪,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应成立抢劫罪。这是主动制造对方不能反抗的状态进而取走财物,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其先前的伤害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而且应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故B项正确,当选。在C项中,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行为,只能成立盗窃罪。因为这是利用了对方不能反抗的状态取走财物,而非主动制造对方不能反抗的状态取走财物。其先前的杀人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应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故C项正确,当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在绑架过程中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又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构成犯罪的,应择一重罪处罚。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pVkM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奉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全力以赴是奉献精神的体现 B.拿一
下列关于市场经济与职业道德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促进市场经济繁荣发
关于选择工资形式时需要遵循的原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要与岗位的具
关于养老保险的特点,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 B.
关于绩效管理与绩效考评,正确的说法是( )。 A.绩效考评是以绩效管理为基础
关于考评数据的分析方法,不正确的说法是( )。 A.顺序法可依据总分进行排序
关于人力资源费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咨询费属于人工成本 B
关于职业化管理,正确的说法是( )。 A.职业化管理是一种不再强调过程的管理
关于遵纪守法,你认为正确的说法是( )。 A.只要品德端正,学不学法无所谓
以下选项中实验与疾病的对应关系正确的是 A.抗人球蛋白试验(Coombs)阳性
随机试题
表1是2012年全国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请根据该表数据回答以下有关问题。
输血医学是研究与临床输血治疗相关课题的医学科学中的一门独立综合性学科,其主要研究
设随机变量X的分布函数
在对建筑外墙装饰材料进行的防火检查中,下列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是()。
哮喘持续状态的错误处理是
图3所示为某地级市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示意图。该市北部为山区,中部为山前平原,南部
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哪里召开的?A、上海B、武汉C、北京D、南京
某企业职工王鹏。7月实际上班天数25天(制度工作时间为22天),其中10天时间由于业务繁忙,每天工作时间为11个小时。 请计算7月份该职工的加班比重指标...
引起四季豆中毒的有毒物质是( )A.龙葵素B.类秋水化碱C.植物血凝素D.3-硝基丙酸E.椰毒假单胞菌外毒素
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是()。A.与投保人关系密切的邻居B.与投保人已经离婚但仍一起生活的前妻C.与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