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因为合同纠纷涉诉。法院审理过程中对一桩合同的原件之真实性保

书海库2020-05-20  21

问题 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因为合同纠纷涉诉。法院审理过程中对一桩合同的原件之真实性保持怀疑,遂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和选择聘请了一家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合同进行了鉴定,结果认为其是伪造。被告B公司对此结果不服,申请重新鉴定。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鉴定意见的证明力是不容置疑和不容推翻的B.如果被告B公司有证据推翻该鉴定意见,那么就不应采信C.如果被告B公司认为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而提出异议并提出适当证明的,法院应予以准许D.如果被告B公司认为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而提出异议并提出适当证明的,法院准许后可以重新组织鉴定

选项

答案BC

解析《证据规定》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有证明力。可见,A错误而B正确。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意见,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因此C正确而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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