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制作现场

shuhaiku2020-05-20  18

问题 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县价格认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对梁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处罚。梁某向法院起诉,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照片、现场笔录和鉴定意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照片为书证B.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无当事人签名的,不具有法律效力C.县公安局提交的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认证中心的盖章和鉴定人的签名D.梁某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要求县公安局的相关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选项

答案ACD

解析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10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2)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3)提供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4)被告提供的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照片属于书证,选项A正确。《行诉证据规定》第15条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上述规定可知,现场笔录没有当事人签名,但注明原因或第三人签名佐证的,具有证据效力。B项说法太绝对,故选项B错误。《行诉证据规定》第14条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意见,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意见,应当说明分析过程。故选项C正确。《行诉证据规定》第44条第1项规定,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故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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