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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律师或公证有关制度及执业规范规定的情形?( )(2012年)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律师或公证有关制度及执业规范规定的情形?( )(2012年)
Freeti
2019-12-17
30
问题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律师或公证有关制度及执业规范规定的情形?( )(2012年)
选项
A.刘律师受当事人甲委托为其追索1万元欠款,因该事项与另一委托事项时间冲突,经甲同意后另交本所律师办理,但未告其支出增加B.李律师承办当事人乙的继承纠纷案,表示乙依法可以继承2间房屋,并作为代理意见提交法庭,未被采纳,乙仅分得万元存款C.林公证员对丙以贵重金饰用于抵押的事项,办理了抵押登记D.王公证员对丁代理他人申办合同和公司章程公证的事项,出具了公证书
答案
A
解析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8条规定,非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因为转委托而增加委托人的费用支出。据此,A选项作法违反规定,当选。《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46条规定,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未被采纳,不属于虚假承诺。据此可见,B选项中律师的意见不被法院接受的,属于正常情况,显然未违反有关规定,不选。根据《公证法》第12条第1项,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担保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根据《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3条第3项,以个人所有的金银珠宝及其制品作抵押的,由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据此,C项不违反规定。 根据《公证法》第11条第1款第1项和第B项,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合同和公司章程的公证事项。根据该法第26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合同和公司章程显然不属于必须亲自办理公证的情形,可以代理。故D项不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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