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市的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会计自行核算取得营业收入8400万元,营业成本4600万元,投资收益290万元,税金及附加420万元,管理费用13...

admin2020-12-24  27

问题 位于某市的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会计自行核算取得营业收入8400万元,营业成本4600万元,投资收益290万元,税金及附加420万元,管理费用1350万元,销售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220万元,营业外收入900万元,营业外支出280万元。
2018年初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如下问题:
(1)该企业2017年初销售一批产品,取得预收款351万元,会计上计入预收账款,截止2017年底该批产品已发出,该批产品成本为200万元。但企业会计账上未做任何处理。
(2)取得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1400万元,与收入对应的成本550万元,相关税费50万元。
(3)相关成本和管理费用中包含实际发放的职工工资16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35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26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05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税前未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30万元,该企业职工薪酬实际发生额和账载金额一致。
(4)投资收益中包含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80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90万元,当年9月份获得境内某上市公司分得的股息120万元,该股票于当年1月份购入。
(5)管理费用中包含当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70万元,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560万元。
(6)销售费用中包含当年发生的广告费支出880万元,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220万元。
(7)财务费用中包含当年1月1日向境内母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25%)借入1年期贷款2000万元的利息支出,约定年利率为9%,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
(8)营业外收入中包含当地政府部门补助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800万元,该资金已支出500万元(已计入到企业相关的成本费用中),企业将该项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9)营业外支出中包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的货币资金支出220万元,直接向某地贫困户捐赠的货币资金支出3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 、根据上述资料说明相关调整处理并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2> 、根据上述资料填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单位均为万元,保留2位小数)。
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702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A10701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选项

答案

解析【1】 ①资料1: 应补缴的增值税=351÷(1+17%)×17%=51(万元) 应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51×(7%+3%+2%)=6.12(万元) 资料1少缴纳的税金及附加6.12万元,少确认收入300万元,少确认成本200万元,这些金额均影响会计利润。 ②资料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所得=1400-550-50=800(万元) 超过500万元的金额=800-500=300(万元) 因此技术转让所得共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300×50%=650(万元)。 ③资料3:残疾人员工资可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工资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35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为1600×2%=3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35-32=3(万元)。 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26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为1600×14%=224(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260-224=36(万元)。 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05万元,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为1600×8%=128(万元),当年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105万元可全额扣除,并可调减以前年度累计结转税前未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128-105=23(万元)。 ④资料4: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8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 ⑤资料5:业务招待费支出70万元,发生额的60%为42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0.5%为(8400+300)×0.5%=43.5(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4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42=28(万元)。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为56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60×50%=280(万元)。 ⑥资料6:广告费支出880万元,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限额为(8400+300)×15%=1305(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无需纳税调整。 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220万元。 ⑦资料7:因为该高新技术企业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故不需要考虑债资比的限制,该笔借款税前可以扣除的金额为不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2000×6%=1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9%-120=60(万元)。 ⑧资料8:取得的财政资金800万元属于不征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0万元。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 ⑨资料9:会计利润=8400-4600+290-420-1350-1200-220+900-280+300-200-6.12=1613.88(万元)。 公益性捐赠支出为220万元,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为1613.88×12%=193.67(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220-193.67=26.33(万元)。超过限额的部分为26.33万元,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直接向某地贫困户捐赠的货币资金支出35万元,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35万元。 ⑩当年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613.88-650-50+3+36-23-80+28-280+220+60-800+500+26.33+35=639.21(万元) 当年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639.21×15%=95.88(万元) 【2】 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主表中部分数据来源如下: 营业收入=84000000(销售收入)+3000000(业务1预收货款少确认的收入)=87000000(元); 营业成本=46000000(销售成本)+2000000(业务1少结转成本)=48000000(元); 税金及附加=4200000+61200(业务1少计城建税及附加)=4261200(元)。 第15行“纳税调整增加额” ①职工薪酬:福利费纳税调增360000元+工会经费纳税调增30000元-职工教育经费纳税调减230000元=160000(元); ②业务招待费:纳税调增280000元; ③捐赠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纳税调增263300元+直接捐赠纳税调增350000元=613300(元); ④利息支出:纳税调增600000元; ⑤赞助支出:纳税调增2200000元; ⑥与不征税收入相对应的费用支出:纳税调增5000000元 合计=160000+280000+613300+600000+2200000+5000000=8853300(元)。 第16行“纳税调整减少额”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减8000000元。 第17行“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 ①国债利息收入:800000元; 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600000×50%=2800000(元); ③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500000元; 合计=800000+2800000+500000=4100000(元)。 第20行“减:所得减免”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免所得额=5000000+(8000000-5000000)×50%=6500000(元)。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702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A10701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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