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0日,公司股票自2011年

tikufree2019-12-17  21

问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0日,公司股票自2011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 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何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 公司于2009年9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 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 甲公司投资2 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09年12月10日,即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 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魏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 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双就投 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于2011年2月17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2 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11年5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11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何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11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 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 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1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绐他人。董事何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董事何其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 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入或者卖出该公司的证券,不得泄露该信息,也不得建议他 人买卖该证券。本题中,董事何某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建议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qzNN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