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题库总管2019-12-17  10

问题 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引诱幼女卖淫后,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应认定为引诱、容留卖淫罪B:既然对绑架他人后故意杀害他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那么对绑架他人后伤害他人的就更不能实行数罪并罚C:发现盗得的汽车质量有问题而将汽车推下山崖的,成立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实行并罚D:明知在押犯脱逃后去杀害证人而私放,该犯果真将证人杀害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与故意杀人罪,应当实行并罚

答案ABCD

解析【考点】罪数【详解】根据《刑法》第359条的规定,引诱幼女卖淫,同时有容留、介绍卖淫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引诱幼女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数罪并罚。A选项认为只定引诱、容留卖淫罪的说法是错误的;绑架他人后,故意实施伤害行为的,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B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发现盗得的汽车质量有问题而将汽车推下山崖的,属于盗窃罪的事后不可罚行为,不能再以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C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400条的规定,私放在押人员罪是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而不论被私放的在押人员出去之后干什么,因此,D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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