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 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 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
admin
2020-12-24
51
问题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
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B.在审查张某、郑某共同杀人案的过程中,张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起诉
C.甲县公安局将王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
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李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李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
选项
答案
A
解析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选项 A正确。《高检规则》第262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 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 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亊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 安机关立即释放。选项A中,关于投毒案,周某没作 案时间,说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sfq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王进在商场购物时,丢失手表一块。商场工作人员拾得后,即交给公安部门。王进未能在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即依有关规定将手表交寄卖商店出售。张军从寄卖商店买得...
村民胡某承包了一块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订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未办理确权登记。胡某因常年在外,便与同村村民周某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将地交周某耕种...
王进在商场购物时,丢失手表一块。商场工作人员拾得后,即交给公安部门。王进未能在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即依有关规定将手表交寄卖商店出售。张军从寄卖商店买得...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
关于上诉和二审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B.上诉原则上要求提出书面上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
A区的甲公司与B区的乙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约定在C区由乙公司交付甲公司一批木材;双方书面签订补充协议“因合同纠纷,由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管辖”后乙公司在D...
中国公民张三与美国留学生珍妮在中国结婚后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后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中法院可以用相同的方式向张三和珍妮送达诉讼
张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李某归还借款。李某收到支付令后立即提出书面异议,称该借款已经归还。对于法院收到该异议后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A.组织双方当事
王进在商场购物时,丢失手表一块。商场工作人员拾得后,即交给公安部门。王进未能在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即依有关规定将手表交寄卖商店出售。张军从寄卖商店买得...
关于管辖权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当事人可以对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管辖权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B.当事人应当在提
随机试题
(37-38题共用题干) 患者,女性,65岁,发热、乏力2天,后突发右侧颊、颏
运维人员每半年度对事故照明试验一次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鹦哥岭是海南省陆地面积最大的自然保护区,区内分布着完整的垂
一般人们认为标准化成熟测验与学校课程之间关系()。 A.比较密切
关于拔牙器械的叙述中,哪项是错误的 A牙钳由钳喙、关节及钳柄3部分构成 B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小学生是指学龄初期儿童,年龄大约在()。A.3、4岁?11、12岁B.5、6岁?11、12岁C.6、7岁?11、12岁
已知矩阵,则A的秩r(A)等于()。A.0B.1C.2D.3
下列地质条件中,适宜采用开敞式掘进机开挖的是()。A.软岩B.坚硬岩体C.局部土层D.完整性较差的岩体
贷前调查人应该至少直接与借款申请人面谈一次,面谈不可以与受理贷款申请同时进行。( )
外国投资者甲、乙、丙、丁分别拟对我国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其中:甲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8000万美元,乙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3亿美元,丙的母公司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