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天翼资本”拟对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

题库总管2019-12-17  34

问题 2017年3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天翼资本”拟对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天翼资本调查发现,甲公司于2010年由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赵某、钱某、孙某各以现金90万元出资,李某以自有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周某以专利权作价130万元出资,股东的货币出资在6个月内缴足,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手续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3)股东享有均等表决权。公司成立后,李某按期办理了出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但一直未将房屋交付公司。天翼资本认为李某的出资义务尚未履行完毕。2017年5月,甲公司召开股东会,讨论2016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方案决定对李某不予分配。在天翼资本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多重压力下,李某于2017年6月底将所出资房屋交付给甲公司使用。钱某的同学张某在获悉天翼资本有意投资甲公司后提出,甲公司成立之初,因张某不愿以自己名义投资,遂与钱某约定,钱某为名义股东,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后钱某按照约定,认缴出资,被记载于甲公司股东名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张某要求甲公司将其变更为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遭到赵某、孙某、李某反对,发生争议。另外,甲公司经营期间,钱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在甲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并造成了损失。张某得知后,要求钱某赔偿损失,遭到拒绝。后经天翼资本协调,钱某和张某达成和解,钱某向张某返还出资款本息并给予高额补偿,双方解除代持股协议。2017年10月,天翼资本入股甲公司,甲公司同时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担任甲公司股票发行的主承销商(保荐人)为恒信证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亿股,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30%优先向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及养老基金配售。投资者刘某在申购网上发行的新股时被拒绝,承销商告知刘某由于其上月参加其他发行人的新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不得再参与新股申购。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均等行使表决权是否合法 并说明理由。(2)天翼资本有关李某的出资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观点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3)甲公司股东会能否决定2016年公司利润不对李某进行分配 并说明理由。(4)甲公司是否应当应张某要求变更股东名册的记载 并说明理由。(5)张某是否有权要求钱某赔偿损失 并说明理由。(6)甲公司发行方案将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30%优先向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及养老基金配售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7)承销商拒绝投资者刘某参与新股申购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甲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均等行使表决权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公司章程对表决权的行使有特别规定,各股东可以均等行使表决权。(2)天翼资本有关李某的出资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观点成立。根据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交付给公司使用。在本题中,李某用于出资的房屋虽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实际交付公司使用,出资义务尚未履行完毕。(3)甲公司股东会有权决定2016年公司利润不对李某进行分配。根据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出资人已经就前述财产出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甲公司不应变更股东名册的记载。根据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5)张某有权要求钱某赔偿损失。根据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6)优先配售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的,应当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配售。(7)承销商拒绝投资者刘某参与新股申购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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