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依法办理了相关证照后开设了一家食品厂。县工商局以食品厂无照经营为由查封该厂生

tikufree2019-12-17  22

问题 吴某依法办理了相关证照后开设了一家食品厂。县工商局以食品厂无照经营为由查封该厂生产设备,并责令停产。实施查封时,工商局执法人员将食品厂的门窗撞坏,将机器损坏。吴某起诉,法院判决撤销查封和责令停产决定。吴某要求赔偿。下列哪些损失,依法可以得到赔偿?()

选项 A:吴某因食品厂停产而生病住院,住院期间的医疗费B:门窗和机器的修复费用C:食品厂停产期间的租金、职工工资D:根据前几个月平均利润计算出的食品厂停产期间的利润损失

答案BC

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8项,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食品厂停产与吴某生病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故排除A项。根据该条第3项,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故B项应选。根据该条第6项,责令停产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费用,属于此类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故C项应选。利润损失是未来的、或然利益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国家不予赔偿。故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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