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规定本题涉及的知识点已变更,本题按照新政策进行了改编)甲酒厂为增值

书海库2019-12-17  31

问题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本题涉及的知识点已变更,本题按照新政策进行了改编)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2018年6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1)外购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50万元。(2)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580万元。(3)提供技术转让,取得收入10万元。已知:甲酒厂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算式,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万元)。(1)计算甲酒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计算甲酒厂销售白酒的销项税额。(3)甲酒厂提供技术转让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缴纳,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甲酒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50×16%=40(万元)(2)甲酒厂销售白酒的销项税额=580÷(1+16%)×16%=80(万元)(3)甲酒厂提供技术转让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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