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真题)2004年我国《宪法修正案》完善了保护私有财产的规定,下列表述

tikufree2019-12-17  21

问题 (2010年真题)2004年我国《宪法修正案》完善了保护私有财产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首次采用“私有财产权”的概念B.明确规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地位C.确立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D.规定了对私有财产征收、征用并给予合理赔偿制度

选项

答案A

解析解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完善了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首次用“私有财产权”代替原宪法条文中的“所有权”,在权利含义上更加准确、全面。可见,A项表述正确。对非公有制经济宪法地位的规定,经历了逐步确立和完善的过程:1982年《宪法》首次明确个体经济的宪法地位;1988年《宪法修正案》首次明确私营经济的宪法地位;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宪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可见,B项表述错误。根据《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里注意措辞:条文措辞是“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而不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可见,C项表述错误。2004年《宪法修正案》同时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里注意措辞:条文措辞是“补偿”,而不是“赔偿”。故D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tLBC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