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决定成立_个生产服装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经协商

题库总管2020-05-20  16

问题 甲、乙、丙、丁决定成立_个生产服装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经协商初步拟定的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有:(1)甲以现金出资;乙以自己的房屋出资:丙以服装加工设备出资;丁以劳务出资。(2)甲、乙、丙为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丁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成立后,由甲负责管理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他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3)合伙企业成立后任何人不得擅自退伙,否则将对退伙后一年内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协议经修改后,2012年4月18日办理了工商登记,合伙企业成立并发生以下事项:(1)企业设立后,持营业执照到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认为该企业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能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只能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该企业无奈,找到另外一家专业银行,才予办理了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手续。(2)为了及时抓住商业机遇,该企业开出面值50000元、6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给A公司抵付货款。(3)该企业曾与A企业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收到A企业开出的一张支票,金额为20000元,但未记载收款人名称,而是授权给合伙企业补记。(4)合伙企业将A企业开具的支票在未补记自己的名称之前就直接交付给B企业,用于支付货款。

选项 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和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合伙企业初步拟定的合伙协议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2)第一家银行拒绝合伙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3)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有哪些?提示付款期为多少天?(4)A企业开具支票未填明“收款人名称”而授权给合伙企业补记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5)合伙企业未补记前就转让该支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1)合伙企业初步拟定的合伙协议不合法之处有:①由甲负责管理合伙企业的事务不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②合伙企业规定退伙人对退伙后一年内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第一家银行拒绝合伙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均可申请依法开立基本存款账户。(3)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为: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其提示付款期为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内,持票人应于该期限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4)A企业开具支票未填明“收款人名称”而授权给合伙企业补记的做法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5)合伙企业未补记前就交付该支票的行为符合规定。对于支票的收款人名称,由于不属于支票出票时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因此出票人既可以授权收取支票的相对人补记,也可以由相对人再授权他人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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