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认为乙企业侵犯其专利权请求某市知识产权局处理。某市知识产权局作出责令乙企业

恬恬2019-12-17  21

问题 甲企业认为乙企业侵犯其专利权请求某市知识产权局处理。某市知识产权局作出责令乙企业支付给甲企业18万元赔偿金的决定。乙企业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某市知识产权局的决定属于行政裁决B:乙企业提起的诉讼应当是行政诉讼C:甲企业与乙企业请求一并解决赔偿纠纷的,法院可以一并审理D:诉讼中,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和解协议的,应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ABC

解析所谓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处理决定。某市知识产权局的处理决定针对是专利侵权赔偿纠纷这一民事纠纷,故属于行政裁决。A项正确。特别注意:在确定行为的类型时,不考虑其合法与否。行政裁决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之提起的应当是行政诉讼,故B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据此,对行政裁决提起的行政诉讼中,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该行政裁决违法;二是民事当事人要求一并解决。后一条件,C项已经交代。这儿的第一条件其实也具备,理由是根据《专利法》第60条规定,作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某市知识产权局无此赔偿数额纠纷的裁决权。故C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行诉撤诉规定》)第4条第3项,在行政裁决案件中,被诉行政机关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的,可以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特别注意其中“书面认可”条件。D项并没有强调这个条件,故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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