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企业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198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880万元,转让专利

恬恬2019-12-17  22

问题 北京市某企业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198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880万元,转让专利技术取得收入700万元,成本148万元,税金及附加50万元,从境内居民企业分回投资收益150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25万元;境外投资A企业分回税后投资收益40万元,已知境外已纳所得税8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2018年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2)计算该企业2018年境外所得应该补缴我国企业所得税税额。

选项

答案

解析(1)答案: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税。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企业转让技术所得=700-148=552(万元),500万元免所得税,52万元减半征收所得税,技术转让应纳所得税=52×25%×50%=6.5(万元) 该企业2018年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1980-880-50+25)×25%+6.5= 275.25 (万元) (2)答案:境外分回投资收益补税额=(40+8)×25%-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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