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某期货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任某挪用客户300万元期货保证金,为其父

Loveyou2019-12-17  30

问题 2015年4月,某期货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任某挪用客户300万元期货保证金,为其父亲进行期货交易,获利30万元,随后将挪用的300万元期货保证金返还。下列关于任某挪用期货保证金的刑事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鉴于任某挪用的保证金予以返还,任某不承担刑事责任B.任某挪用保证金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挪用本单位资金则构成犯罪C.任某挪用保证金的行为属个人行为,独立承担刑事责任D.任某挪用保证金的行为属职务行为,构成单位犯罪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七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第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参与期货交易;(三)挪用客户的期货保证金或者其他资产;(四)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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