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外语考试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
Loveyou
2019-12-17
72
问题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2017年6月9日及之后,房屋所有权的变动情况有( )。
选项
A.2017年6月15日,甲的房屋所有权绝对消灭B.2017年6月15日,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C.2017年7月20日,丁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D.2017年8月22日,戊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的占有E.2017年6月9日,甲取得所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
BCD
解析
(1)所有权绝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他人亦未取得该权利;相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由他人取得该权利。甲将房屋过户给丙,丙取得所有权,甲的所有权相对消灭,选项A错误。(2)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买受人自出卖人处受让标的物所有权。丙和丁都是基于买卖合同而为的登记取得所有权,都属于继受取得,选项BC正确。(3)乙与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对房屋的占有属于基于债权的有权占有;而戊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物权优先于债权,乙基于债权的占有不能对抗戊的所有权,戊可以请求乙腾退房屋,选项D正确。(4)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甲自2017年2月3日已经取得所有权,选项E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uSv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上市公司2017年发生与其所有者权益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7年1月4
甲上市公司2017年发生与其所有者权益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7年1月4
甲上市公司2017年发生与其所有者权益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7年1月4
甲上市公司2017年发生与其所有者权益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7年1月4
(2018年)2017年7月,某制造业转让一项专利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
某企业2017年12月31日购入一台设备,入账价值为2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
某企业2017年5月10日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生产用设备。原值为500000元,
(2017年)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应当按照原出资者各自出资比例相应增
(2017年)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投资单位收到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
(2017年)某公司出售专用设备一台,取得价款30万元,增值税3.9万元,发生不
随机试题
中药的安全性检查中,外源性有害物质不包括 A、吡咯里西定 B、黄曲霉毒素
57.为了满足配送货物数量和品种的需求,通过物流运输系统从生产厂家 或仓库向配
概括地说,运输交易往往受五个方面的影响:托运人(起始地)、收货人(目的地)、承运
全口义齿唇侧基托,前牙区正确的根部隆起长度要求为 A.上颌尖牙最长,侧切牙次之
用于解释“动作学习与操作”最具影响力的理论是()。
黄体酮
以下关于法律意识的判断,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强心苷对下列心功能不全无效( ) A.高血压所致的心功能不全 B.先天性心
粪便镜检会有大量巨噬细胞的是A:阑尾炎B:肠炎C:胃溃疡D:细菌性痢疾E:胰腺炎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货物码堆必须满足合理、安全、定量、整齐、低耗和方便的需求B、垛堆适用于不用包装的颗粒状、块状的大宗散货、如煤炭、矿砂、散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