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执行期限,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tikufree2019-12-17  21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执行期限,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执行机构B:申请执行期间可以中断或中止C: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D:申请执行期间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答案B

解析【考点】执行机构及申请执行期间。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因此,A项错误。该法第239条第1款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因此,B项正确,C项错误。该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因此,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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