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赊购商品一批,不含税价格780万元,适用增值税

Freeti2019-12-17  26

问题 2008年9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赊购商品一批,不含税价格78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09年2月1日,甲公司发生重大火灾,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该笔款项。经双方协议,甲公司以一房产抵偿该款项,该房产原值600万元,已提折旧240万元,公允价值700万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外的其他相关税费,则甲公司因该项业务应确认的营业外收入为( )万元。A. 212.60 B. 340.00C. 420.00 D. 552.60

选项

答案D

解析甲公司因该项业务应确认的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780 x 1. 17 - 700) + [700 - (600 - 240) ] =552.6 (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vCfN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