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建筑工程
简论我国特别行政区的特点。
简论我国特别行政区的特点。
恬恬
2019-12-17
87
问题
简论我国特别行政区的特点。
选项
答案
解析
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本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版图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相对于一般行政区而言,尽管特别行政区与一般行政区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域单位,但特别行政区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1)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自治权包括:1)行政管理权。除国防、外交以及其他根据基本法应当由中央人民政府处理的行政事务外,特别行政区有权依照基本法的规定,自行处理有关经济、财政、金融、贸易、工商业、土地、教育、文化等方面的行政事务。2)立法权。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但备案并不影响法律的生效。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法院强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法院为最高审级,该终审法院的判决为最终判决。4)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 (2)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规定,在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 (3)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该区永久性居民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组成。永久性居民是指在特别行政区享有居留权和有资格依照特别行政区法律取得载明其居留权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居民。 (4)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基本不变。特别行政区除原有法律除同基本法相抵触或经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原有法律予以保留。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vQF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
以下特性中不属于股票融资的特点是()。 A.股票融资所筹资金是项目的股本资金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机制几经变动,但基本上是由政府统包统办和直接的行政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①对于贪污贿
2005年,我国零售业延续了高速增长的势头,上半年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
2005年,我国零售业延续了高速增长的势头,上半年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
我国《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
公民:我国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我国公
资料:2005年,我国消费品市场规模再创新高。今年前10个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资料:2005年,我国消费品市场规模再创新高。今年前10个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发票管理的陈述,正确的有()。 A、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
以下关于烧伤病人现场处理方法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用湿衣物扑打灭火 B.局部
下列说法不属于装配式建筑构件的制作特点的有()。
旨在说明调查者的身份、研究目的和内容、对象选择方法、保密原则等内容的是问卷()
患者男,12岁。反复咳嗽2个月余,伴间断发热,多为低热。有两次咳嗽后吐出少许鲜血
目前商品中的“当门子”是指
案例七 一、一般情况 求助者:某男,汉族,30岁,未婚,大学学历,公务员,收
关于表面活性剂的术语请选择:亲水亲油平衡值 A.Krafft点B.昙点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下列关于催告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催告不必记载履行义务的期限B.催告
王某,男,49岁。平素身体虚弱,今日突然昏仆,不省人事,目合口张,手撒肢冷,汗多,小便自遗,肢体软瘫,舌痿,脉细弱。治疗应首选的方剂是A:肾气丸B:归脾汤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