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深圳

昕玥2019-12-17  24

问题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视情节轻重给予(      )处分。
Ⅰ.公开谴责
Ⅱ.通报批评
Ⅲ.罚款
Ⅳ.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Ⅴ.警告

选项 A、Ⅰ,Ⅱ,ⅣB、Ⅲ,ⅣC、Ⅰ,ⅡD、Ⅰ,Ⅱ,Ⅳ,Ⅴ

答案A

解析A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①通报批评;②公开谴责;③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第②、③项处分可以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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