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甲、乙两公司140万元人民币的货款争议,在本案仲裁

Freeti2020-05-20  16

问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甲、乙两公司140万元人民币的货款争议,在本案仲裁程序中,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由一名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B.当事人未申请不开庭审理,而仲裁庭只对案件进行书面审理C.仲裁庭裁定实行财产保全,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款140万元D.仲裁庭作出口头裁决,当事人当庭履行后,不再制作裁决书

选项

答案AB

解析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版)第56、58条,由于本案标的额小于500万元,因此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仲裁庭自行决定审理方式,因此AB两项是正确答案。C项考查财产保全,仲裁委员会没有权利自己采取保全措施,而必须通过法院来进行,所以错误。仲裁中必须制作书面裁决书,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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