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和黄某之间存在自然人借贷关系,第三人刘某是债务人黄某的担保人,后来徐某和刘某

Freeti2019-12-17  20

问题 徐某和黄某之间存在自然人借贷关系,第三人刘某是债务人黄某的担保人,后来徐某和刘某就主债务事项做了公证。公证债权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黄某仍然没有履行债务,现徐某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法院公证债权文书的受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徐某申请执行担保人刘某的担保财产,法院不予受理B.徐某申请执行担保人刘某的担保财产,法院予以受理C.公证债权文书明确给付内容且要有债务人黄某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D.徐某除向法院提交公证债权文书外,还需要提交执行证书

答案B

解析本题目考查公证债权文书的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规定》)第6条的规定,公证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范围同时包含主债务和担保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执行;仅包含主债务的,对担保债务部分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本题中仅债权人徐某和债务人黄某就主债务做了公证,担保债务没有作公证,因此选项A正确,B错误。《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规定》第5条规定了公证债权文书受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第二项和第四项的规定,公证债权文书需要载明债务人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债权人需要提交执行证书,可知C正确,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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