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2009年)案情:甲和乙均缺钱。乙得知甲的情妇丙家是信用社代办点,配有保险柜,
(2009年)案情:甲和乙均缺钱。乙得知甲的情妇丙家是信用社代办点,配有保险柜,
恬恬
2019-12-17
34
问题
(2009年)案情:甲和乙均缺钱。乙得知甲的情妇丙家是信用社代办点,配有保险柜, 认为肯定有钱,便提议去丙家借钱,并说:“如果她不借,也许我们可以偷或者抢她的钱。” 甲说:“别瞎整!”乙未再吭声。某晚,甲、乙一起开车前往丙家。乙在车上等,甲进屋向丙 借钱,丙说:“家里没钱。”甲在丙家吃饭过夜。乙见甲长时间不出来,只好开车回家。甲一 觉醒来,见丙已睡着,便起身试图打开保险柜。丙惊醒大声斥责甲,说道:“快住手,不然 我报警了!”甲恼怒之下将丙打死,藏尸地窖。甲不知密码打不开保险柜,翻箱倒柜只找到了丙的一张储蓄卡及身份证。甲回家后想到 乙会开保险柜,即套问乙开柜方法,但未提及杀丙一事。甲将丙的储蓄卡和身份证交乙保 管,声称系从丙处所借。两天后甲又到丙家,按照乙的方法打开保险柜,发现柜内并无钱 款。乙未与甲商量,通过丙的身份证号码试出储蓄卡密码,到商场刷卡购买了一件价值两万 元的皮衣。案发后,公安机关认为甲有犯罪嫌疑,即对其实施拘传。甲在派出所乘民警应对突发事 件无人看管之机逃跑。半年后,得知甲行踪的乙告知甲,公安机关正在对甲进行网上通缉, 甲于是到派出所交代了自己的罪行。问题:请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件中甲、乙的各种行为和相关事实、情节进 行分析,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本题属于给案情但不设置具体问题而让考生自己进行分析的题型,相对提问式题型来说 比较难以作答,“分析案情并给出处理意见”,要求考生回答的内容全面准确。这就要求考生 对刑法总则与分则的知识熟练掌握,并具备娴熟的答题技巧。遇到此类题型,考生可以先快 速阅读一遍材料,掌握大概内容,然后再认真阅读材料,对行为人的行为逐个加以分析,根据刑法规定予以判断。1.关于甲乙二人是否成立共同犯罪成立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达成共同的犯罪故意。本题中,乙提议实施 “偷或者抢”的共同犯罪时,遭到了甲的拒绝,据此可知,二人并未达成共同的犯罪故意, 不构成共同犯罪。其后,乙对甲实施的抢劫、抢劫行为均不知情,“甲将丙的储蓄卡和身份 证交乙保管”时谎称“借来的”,因此,甲乙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2.关于甲的犯罪事实及其刑事责任甲在实施盗窃时被丙发现,甲为了防止丙报警而将其杀害,属于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 捕”而对被害人使用暴力,依据刑法规定,转化为抢劫罪。同时,甲杀害丙的行为属于抢劫 致人死亡,属于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抢劫罪法定刑升格情形。甲再次回到丙家后打开保险柜试图窃取丙的钱财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后续行为,不单 独进行法律评价,即不另行构成盗窃罪。对于甲在被拘传时逃跑的行为,许多考生认为甲构成脱逃罪,但脱逃罪的主体是依法被 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成立犯罪的前提是“行为人被依法关押”,但在本题中, 甲只是被拘传,未被关押,不符合脱逃罪的主体要件。关于甲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根据法律规定,成立自首要求犯罪分子“在案发后没 有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在本案中,甲因存在 犯罪嫌疑而被公安机关依法拘传,根据法律规定,拘传属于强制措施,因此,甲属于在“被 采取强制措施”逃跑,遭通缉后又投案的,不能认定为自首。3.关于乙的犯罪事实及其刑事责任乙的犯罪提议被甲拒绝,二人未形成共同犯罪的故意,不构成共同犯罪。对其后甲实施 的盗窃、杀人、抢劫等行为,乙既未参与也不知情,对此不承担刑事责任。对于乙告知甲打开保险柜的方法,以及保管丙的储蓄卡和身份证的行为,因甲未告知实 情,乙并不知道甲是要开启丙家的保险柜,也不知道“储蓄卡和身份证”是甲犯罪所得物。 因此,乙在主观上既无传授犯罪方法的故意,也无掩饰犯罪所得的故意,根据“主客观相一 致”原则,乙不成立传授犯罪方法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于乙利用丙的身份证号码试出其储蓄卡密码并消费的行为,依法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 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提示】《刑法》中的转化犯罪1.转化为抢劫的情形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 力相威胁的[第二百六十九条]基础犯罪必须为“盗窃、诈骗、抢夺罪”,手段必须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 胁”,使用暴力的目的必须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2.转化为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的情形(1)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 人捐献器官的[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2)(非法拘禁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3)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致 人伤残、死亡的[第二百四十七条](4)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致 人伤残、死亡的[第二百四十八条](5)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第二百八十九条](6)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第二百九十条之一]1.关于甲的行为定性甲在着手盗窃丙的保险柜过程中,因罪行败露而实施杀害丙的行为,甲的犯罪目的是取 得财物,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其杀人行为属于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 而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应当成立抢劫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甲的行为属 于抢劫致人死亡,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应适用升格的法定刑。甲的杀人、抢劫行为,都与乙无关,甲乙之间没有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根据《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不成立共犯。甲将丙的储蓄卡和身份证给乙,不构成盗窃罪的教唆 犯。甲两天后回到丙家,打开保险柜试图窃取丙的钱财的行为,属于抢劫罪中取财行为的一 部分,不单独构成盗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 定,只有在案发后没有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才 能成立自首。本案中,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逃跑再归案,即便如实供述也不能成立 自首。2.关于乙的行为定性乙事先的提议甲并未接受,当时没有达成合意,二人没有共同犯罪故意。甲的抢劫行为 属于临时起意,系单独犯罪,不能认为乙的行为构成教唆犯。乙不成立教唆犯,当然就不能 对乙的行为适用《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在甲实施抢劫行为之时,乙已经离开现场, 与甲之间没有共犯关系,乙没有帮助故意,也缺乏帮助行为,不成立帮助犯。甲套问乙打开保险柜的方法,将丙的储蓄卡、身份证交乙保管时,均未告知乙实情,乙 缺乏传授犯罪方法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故意。乙去商场购物的行 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主要参考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一百九十 六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w0a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2009年2月)学校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影响,不仅具有即时价值,而且具有(
(2009年2月)人的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表明了个体的发展具有() A.顺序性
(2009年4月)教育(狭义):
根据教学评价的功能,可将其分为()。(2009年,天津) A.形成性评价与总结
简述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系统。(2009年浙江)
简述小学生品德培养的常用方法。(2009年湖南)
以下不是科尔伯格的儿童道德发展水平的是()。(2009年浙江) A.前习俗水平
一般说来,态度和品德的形成过程经历三个阶段,即依从、认同和()。(2009年天津
问题解决(2009年浙江)
(简答题)简述操作技能的培训要求。(2009年湖南)
随机试题
左半结肠癌合并急性肠梗阻时,手术方法应是 A.局部肠段切除术 B.回肠直肠吻
模板设计与加工应确保()。
隧道衬砌设计应符合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
关于授权委托书的相关内容,下列描述不正确的是()。
呋塞米的结构特点为
经营人际关系的技巧包括()。
可转换债券具有()的特点。A:不可转换性B:债券性C:股权性D:可转换性E:债权性
企业内部招聘的形式主要是()。A:人才招聘会招聘B:职位轮换C:媒体广告招聘D:校园招聘
下列行为中,属于特殊侵权责任的是()。A.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B.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C.故意伤害致人损害D.产品致人损害E.饲养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