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旅游服务, 2019年 10月有关经营情况

恬恬2019-12-17  16

问题 甲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旅游服务, 2019年 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提供旅游服务取得的含增值税收入 720.8万元,替游客向其他单位支付交通费 53万元、住宿费 25.44万元、门票费 22.26万元;并支付本单位导游工资 2.12万元。(2)将本年购入商铺对外出租,每月含增值税租金 10.9万元,本月一次性收取 3个月的含增值税租金 32.7万元。( 3)购进职工通勤用班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7.8万元。( 4)购进广告设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0.6万元。( 5)购进电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0.18万元。( 6)购进会议展览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2.4万元。已知:旅游服务增值税税率为 6%,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 9%;甲旅游公司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甲旅游公司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当月旅游服务增值税销售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

选项 A.门票费22.26万元B.交通费53万元C.导游工资2.12万元D.住宿费25.44万元

答案ABD

解析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选项 D)、餐饮费、交通费(选项 B)、签证费、门票费(选项 A)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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