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开发建设了某住宅小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Loveyou2020-05-20  19

问题 (四)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开发建设了某住宅小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开始预售。蒋某于2013年3月1日与甲企业签订了购买该小区16幢602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单价为6000元/m2,并依照约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了相关登记。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120m2,交房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保修期限为5年,双方未对房屋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韩某也预付购房款并签订了16幢602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甲企业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交房,蒋某2013年10月17日领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记载建筑面积为116m2。蒋某于2014年2月装修入住,2015年9月27日发现屋面严重漏水。

选项 1.蒋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按约定申请的登记为()。A.首次登记B.预告登记C.异议登记D.转移登记

答案B

解析【解析】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①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②不动产买卖、抵押的;③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蒋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不动产买卖。A项,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主要包括实践中的总登记和初始登记。C项,异议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将事实上的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力所提出的异议申请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D项,转移登记,是指因不动产权利人发生改变而进行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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