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市公安局经位于乙市的省公安厅批准后,以美国人汤姆森携妻女非法人境为由, 以市公
甲市公安局经位于乙市的省公安厅批准后,以美国人汤姆森携妻女非法人境为由, 以市公
书海库
2019-12-17
13
问题
甲市公安局经位于乙市的省公安厅批准后,以美国人汤姆森携妻女非法人境为由, 以市公安局名义决定对其拘留审查,并关押于甲市某拘留所。汤姆森对该拘留审査决定不服 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政府认为汤姆森不构成非法人境,但属于超期居留,故仍决定拘 留审查。汤姆森不服起诉。诉讼中,汤姆森因病去世。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A.对汤姆森的拘留审查,属于行政处罚B.对汤姆森实施拘留审查时,应当当场告知汤姆森理由、依据C.汤姆森对拘留审查决定不服,也可以直接以省公安厅为被告起诉D.汤姆森对省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选项
答案
B
解析
考点:拘留审査的定性、程序以及救济途径讲解:限制人身自由的具体行政行为,要么是行政处罚,要么是行政强制措施。二 者的区分关键是前者的目的是惩罚,而后者不是。《出境入境管理法》第59条第1款规定: “对涉嫌违反出境人境管理的人员,可以当场盘问;经当场盘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依法继续盘问:(一)有非法出境人境嫌疑的;(二)有协助他人非法出境人境嫌疑的; (三)外国人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嫌疑的;(四)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 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第60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有本法第五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当场盘问或者继续盘问后仍不能排除嫌疑,需要作进一步调查 的,可以拘留审査。”很显然,拘留审査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进一步调查是否有 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故A项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5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当场告知当事 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据此,B项正 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据此,对外国人的拘留审査案件,是复议终局案件,即不可直接起诉, 也不得对复议决定起诉。故C、D项均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wjx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经甲市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租用一个店面经营百货。一日,该局的两名执法人员到
何某未经批准开设了民办学校,县教育局以其非法办学为由,查封了其开办的学校,并处以
2月3日,刘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县公安局处以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刘某不服提起行
李某将王某打伤,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对李某处以5000元罚款,王某认为处罚过轻向甲市
李某被县公安局处以10日行政拘留,3个月后李某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以超过
某市公安局民警杨某在执行巡逻任务时,非法殴打他人致残,受害人应当依法向()提出
2012年1月2日20时许,在A县发生了一起交通逃逸事故。事故发生后,人县公安局
2012年1月2日20时许,在A县发生了一起交通逃逸事故。事故发生后,人县公安局
2012年1月2日20时许,在A县发生了一起交通逃逸事故。事故发生后,人县公安局
2012年1月2日20时许,在A县发生了一起交通逃逸事故。事故发生后,人县公安局
随机试题
(61-65题共用备选答案) A.颏下淋巴结和颌下淋巴结 B.颈后三角淋巴结
门脉性肝硬化引起脾大的主要原因 A.门脉压力增加 B.肝动脉压力增高 C.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中规定的空气中二氧化碳值是 A.≤0.10% B.≤0.
下列选项中,()资本价值之间的差异即资本价值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置业投资
女,42岁,阵发性心悸3年,无心跳间歇感。发作时按摩颈动脉心悸可突然终止。
某省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了《某省安全生产条例》,随后省政府公布实施了《某省生产经营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建【1995】128号),在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下列关于写字楼物业经营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狼疮性肾炎一般不表现为: A.肾病综合征B.肾盂肾炎 C.急性肾炎D.急
糖皮质激素对造血系统作用哪项是错误的A.红细胞增多B.中性粒细胞增多C.血小板数量增多D.淋巴细胞增多E.血液中纤维蛋白原浓度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