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 A公司欠其股东甲公司80万元的货款,甲公...

admin2020-12-24  23

问题 2019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 A公司欠其股东甲公司80万元的货款,甲公司欠缴出资80万元。2019 年7月4日,甲公司向管理人主张抵销各自的债务,管理人提出异议。
(2)2019年4月1日,A公司和乙公司订立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约定,A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卖给乙公司,交货日期为4月10日,付款日期为9月1日;在乙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A公司所有。乙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60万元货款。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解除买卖合同。当管理人要求乙公司向其返还该设备时,乙公司以其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等情形提出抗辩。
(3) 2018年11月,A公司向丙公司租用机床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9年5月4日,A公司以12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该机床卖给不知情的丁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丙公司获悉该机床已被A公司卖给丁公司后,要求丁公司返还该机床,遭丁公司拒绝。
(4) 2018年12月,A公司向戊公司租用挖掘机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9年6月5日,该挖掘机因水灾受损,获保险赔偿金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时,该保险赔偿金尚未交付给A公司。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5)2018年9月,A公司将自己一辆市场价格为100万元的小汽车作价60万元卖给了不知情的庚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2019年7月20日,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了该笔交易。庚公司向管理人返还该小汽车之后,对于庚公司已经支付的60万元价款,管理人提出,只能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庚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对甲公司提出的债务抵销提出异议,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乙公司能否以其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等情形”提出抗辩?并说明理由。如果乙公司将该设备返还给管理人,乙公司已支付价款损失形成的债权应如何处理?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丁公司是否有权拒绝丙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如果丁公司拒绝了丙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丙公司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能否向管理人申报普通破产债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 所提示的内容,戊公司是否有权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庚公司的诉讼请求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规定,债务人股东因欠缴债务人的出资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债务人的股东主张以该债务与债务人对其负有的债务抵销,债务人的管理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①乙公司不能以其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等情形”提出抗辩。根据规定,出卖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解除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并要求买受人向其交付买卖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以其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等情形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②乙公司已支付价款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3)①丁公司有权拒绝丙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根据规定,丁公司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该机床的所有权,丙公司已经丧失了对该机床的所有权,因此,丁公司有权拒绝丙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②丙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普通破产债权。根据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被违法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已善意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权利 人无法取回该财产的,如果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之前,原权利人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4)戊公司有权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根据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毁损、灭失,因此获得的保险金尚未交付给债务人,权利人主张取回就此获得的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庚公司的诉讼请求能够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的交易的,买卖双方应当依法返还从对方获取的财产或者价款。因撤销该交易,对于债务人应返还受让人已支付价款所产生的债务,受让人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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