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Loveyou
2019-12-17
29
问题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剥夺其辩护权B: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有关机关应当为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提供律师帮助C:为保障辩护权,任何机关都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帮助的义务D:辩护不应当仅是形式上的,而且应当是实质意义上的
答案
AD
解析
【考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基本含义【详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一项宪法性权利,我国《宪法》第125条对此做出了规定,这一权利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或者剥夺。据此,选项A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据此,选项B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据此,在我国,有关的司法机关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帮助的义务,而不是所有机关都有此义务。选项C错误。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获得辩护是为了保障其合法的诉讼权利能够得到实现,因此不能仅仅在形式上为犯罪嫌疑人获得辩护提供机会,更应当从实质上实现对其诉讼权利的保障。因此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xG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主要贸易术语的对比,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下列关于改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关于支付条款的选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错误的有()。
关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招标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管理工作,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标的物的风险责任负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产品质量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分包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合同条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对确诊癫痫患者最有价值的辅助检查是 A、脑脊液检查 B、脑血流图 C、
运用线性回归法确定a和b时,运用到的方法有( )。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关系是基于()而建立的。
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但不包括( ) A.进入被
像昆虫叮咬能引起瘙痒一样,皮肤与植物的毒素接触也能引起瘙痒。对栎叶漆树引起的瘙痒研究发现,当与植物的毒素接触后,皮肤细胞会释放出引起红肿和发痒的组胺,利用...
通经化瘀、行气破滞、药性大寒大热、辛热走窜或滑利,应根据孕妇具体病情酌情使用的中药为A.妊娠禁用药B.妊娠忌用药C.妊娠慎用药D.妇科禁用药E.产科忌用药
牙根进入颞下间隙不能取出而需再次手术的最佳时间是A.拔牙后2周B.拔牙后3周C.拔牙后4周D.拔牙后5周E.拔牙后6周
共用题干 某建筑安装公司有一台购于三年前的施工设备,现在考虑是否需要更新(即购买新设备,卖掉旧设备)。原有旧设备采用直线法折旧,新设备将采用年数总和法计...
国际上主要的金融监管体制包括()。A.统一监管型B.多头监管型C.“双峰”监管型D.伞形监管模式E.多线多头监管体制
2016年8月10日,15周岁的张红和24周岁的周琳分别与大同出版社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两人于10月1日到出版社上班,由于人手不够用,出版社通知周琳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