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村与乙村相邻。1990年,为保证甲村A种经济作物的生长,甲村和乙村商量,由甲村
甲村与乙村相邻。1990年,为保证甲村A种经济作物的生长,甲村和乙村商量,由甲村
Loveyou
2019-12-17
50
问题
甲村与乙村相邻。1990年,为保证甲村A种经济作物的生长,甲村和乙村商量,由甲村每年支付乙村30000元钱,乙村则同意20年内,在与甲村接壤30米的范围内不种植B种经济作物,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此后多年,双方均照约定行事。2005年,乙村将与甲村接壤的一块地承包给了村民张某,承包期为20年。张某承包该地后,由于自己是种植B种经济作物的能手,于是准备种植一些,遭到了甲村的强烈抗议,乙村村委会也出面干涉,张某无奈只好暂时搁置。2010年,张某考虑到甲乙两村之间承诺的期限已满,又开始筹划种植B种经济作物。这时乙村和甲村又达成书面协议,决定将先前的约定再延续20年,同时考虑到张某的损失,甲村每年支付乙村的费用今后全部由乙村补偿给张某。张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决定承包地的使用方式,遂与两个村委会发生纠纷。关于本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张某随时有权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种植B种经济作物B:张某应自2005年至2010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种植B种经济作物的义务C:张某应自2005年至2025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种植B种经济作物的义务D:张某应自2010年至2025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种植B种经济作物的义务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中甲村的土地为需役地,乙村的土地为供役地,双方通过约定设立了合法的地役权。根据《物权法》第162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可见,在1990年至2010年这段时间内,村委会作为土地所有权人设置的地役权应当适用于作为承包经营权人的张某。A项是错误的。但是在第一个地役权到期后,根据第163条规定,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本题中两个村子于2010年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设定一个新的地役权,由于张某不同意,这个新的地役权不应该成立。所以,在第一个地役权到期后,张某不应当再负担地役权。只有B项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xG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孑身一人的赵老已年逾90,抗日战争时期入伍,1990年入住光荣院,近期老赵的好友
孑身一人的赵老已年逾90,抗日战争时期入伍,1990年入住光荣院。近期赵老越来越
共用题干 夏雨与秋歌1990年结婚,2010年离婚,儿子夏雪(14岁)随秋歌生
甲村与乙村相邻。1990年,为保证甲村A种经济作物的生长,甲村和乙村商量,由甲村
甲村与乙企业就某土地使用权归属发生争执,请求市政府处理。市政府决定争议土地使用权
洪某,1990年7月生。2004年9月,洪某将邻居王某小孩(1周岁)抱出并杀害,
随机试题
一张节目表上原有3个节目,如果保持这3个节目的相对顺序不变,再添进去2个新节目,
医疗人际关系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是 A.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 B.医务人员与社
有关“健康”的描述,正确的是 A、无躯体疾病或不适 B、能正确地评价自己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商品房空置面积范围的是()。
( )是教育最古老、最基本的核心。 A.教学工作 B.教学
适于划归地方政府的税种是()。
“壮水之主,以制阳光”适用于
大面积烧伤休克期患者出现烦躁,多由于A.疼痛B.心理因素C.早期毒血症D.中枢神经系统异常E.血容量不足
期货市场是高风险市场,是由期货价格的波动性决定的。()
下列关于自行申报纳税管理相关政策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B、扣缴义务人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