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单位犯罪以我国刑法分则条文有明文规定的为限,刑法分则条文没有明文规定单位能构成的犯罪,单位都不可能犯这种犯罪
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单位犯罪以我国刑法分则条文有明文规定的为限,刑法分则条文没有明文规定单位能构成的犯罪,单位都不可能犯这种犯罪
admin
2020-12-24
68
问题
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单位犯罪以我国刑法分则条文有明文规定的为限,刑法分则条文没有明文规定单位能构成的犯罪,单位都不可能犯这种犯罪
B.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包括法人犯罪,但不限于法人犯罪
C.我国刑法规定的大多数犯罪,单位都能成为犯罪主体
D.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一般采用双罚制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选项都是我国单位犯罪的基本常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xMT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属于“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的农民集体所有财产归属以及重大事项的:()A.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承包B.个别土地
对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业主对屋内部分享有所有权,对楼道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B.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
朱某和何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炒房”,二人约定各自对该房屋享有一半的份额。后何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则关于其份额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朱某可
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和车位属于业主共有B.业主可以放弃对共有部分的权利而不行使相应的义务C.区分所有人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民法上的孳息?()A.购买股票取得的股息B.动物腹中的胎儿C.母牛挤出的牛奶D.出租房屋所获得的租金
对非因法律行为的原因而取得所有权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通过合法建造行为修建房屋的,自该房屋建成之日起取得对该房屋的所有权B.乙与合伙人产生争议,因
甲将一幅名画赠送给某展览馆,并约定该画只能用作展览,不得转让。但是该展览馆在接受该画的赠与后,又将该画馈赠给了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展览馆对乙的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B.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属可变期间C.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甲于2019年2月1日与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应在订立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货,交货时甲付款。关于合同履行期间的计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期间应
张某在某手机店购得手机,手机店承诺手机七天无理由退货。张某将手机借给朋友许某使用,使用过程中手机电池过热造成许某皮肤灼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手
随机试题
以一定的货币定期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属于()。 A、辅助薪酬 B、福利 C
红外光谱的单位是 A.nm B.cm^-1 C.m/z D.mm E.
呋塞米的不良反应除外 A.水和电解质紊乱 B.耳毒性 C.胃肠道反应 D
患者,男,18岁。因淋雨后感冒,1天后出现寒战、高热,痰液为铁锈色,诊断为肺炎链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规律具有客观性。规律的客观性根源于( )。 A.马克思主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原始口腔在第4周时是由以下哪组突起形成的 A上颌突、下颌突和额鼻突 B中
9~10岁的儿童能达到( )守恒。A.液体B.面积C.重量D.容积
有解毒利咽功效的药组是A.白头翁,马齿苋B.谷精草,秦皮C.马勃,射干D.白鲜皮,穿心莲E.紫草,野菊花
以下不属于装配化施工优点的是()。A.方便快捷B.机械化水平高C.劳动强度高D.施工效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