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永林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1998年5月,邓永林的高中同学罗运华之子因寻衅滋事

书海库2019-12-17  42

问题 邓永林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1998年5月,邓永林的高中同学罗运华之子因寻衅滋事被捕,罗运华托邓永林帮忙疏通关系,邓永林提出要花3万元。罗运华给邓永林4万元,言明1万元作为邓永林的“辛苦费”,邓永林遂将3万元送给其认识的司法工作人员肖中明,使罗运华之子罪责得以开脱。对于邓永林为罗运华“帮忙”并收“辛苦费”的行为,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肖中明构成徇私枉法罪,又构成受贿罪,应数罪并罚B:肖中明构成徇私枉法罪,同时构成受贿罪,应择一重罪处断C:邓永林构成受贿罪、行贿罪D:如果邓永林实际上自己拿了2万元,给了肖中明2.万元钱;却对罗运华说自己只拿了1万元,给了肖中明3万元。则邓永林还构成诈骗罪

答案ACD

解析根据《刑法》第399条的规定,徇私枉法又受贿的,应择一重罪处断,故选A不选B。邓永林是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斡旋型的受贿罪,不构成行贿罪。故选C项。罗运华给予的4万元是固定的,其财产没有减少,所以没有诈骗;如果再要,可以成立索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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