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创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刘某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房为某楼某号,双方约定,于20
创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刘某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房为某楼某号,双方约定,于20
Loveyou
2020-05-20
27
问题
创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刘某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房为某楼某号,双方约定,于2004年12月31日前交房,并于6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刘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房地产公司与刘某签订合同后,又与王某签订合同,将该房卖给王某,并于2004年5月将该房的钥匙交给王某。王某已进行装修并已入住。2004年8月31日,刘某知道此事后,便与房地产公司交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房地产公司的行为构成默示的预期违约B.房地产公司的行为构成明示的预期违约C.刘某知道此事后,便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D.刘某需于2004年12月31日后才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
选项
答案
AC
解析
本题涉及预期违约情况下合同解除权的问题。预期违约包括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在明示的预期违约的情况下,非违约方享有即时的合同解除权,但该解除权的行使应采用通知的方式。如果非违约方未采用明示方式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期满后,违约方又履行合同,非违约方应否接受该履行?对此,应从解除权的行使及其效力的角度予以分析。合同解除权应采用通知的方式行使,而不是采用默示的方式行使。未通知违约方的,则表明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仍然存在,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则是履行其合同之义务,非违约方应予接受。但这一原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非违约方此时接受履行已无意义,则可拒绝违约方的履行。本题中,创业房地产公司的行为为默示的预期违约行为,对此,刘某于知道此事后便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不必等到履行期限届满后才行使上述权利。本题正确选项为A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xred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剩余成分血浆 A.不得买卖,自行销毁
刘某出资设立了甲个人独资企业。刘某由于事务繁忙,委托关某全权负责企业的经营;但是
关于医患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下述口号和作法中,不可取的是 A.医者不是上帝 B.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由乙公司支付使用费100万元。后甲公司转让的技术
公民刘林与甲化工厂签订了专利普通实施许可合同,该工厂利用刘林的专利进行生产,后该
某工厂与某研究所订立了一份节能热水器技术转让合同,合同未约定后续技术成果的分享办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约定甲向乙转让其某产品的配方,乙应承担保
甲公司与乙科研机构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乙科研机构将自己研究开发的一种新洗涤技术转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1000件手工艺品,合同载明每件售价不得高于30元。乙公司经
张三与李四签订一合同,约定张三向李四供应苹果5万斤,张三负责运输,张三委托王五运
随机试题
以下关于有限合伙制中的普通合伙人说法正确的是( )。 Ⅰ.以出资额为限,承担
水痘最常见的并发症为
简要病史:男性,56岁,巩膜、皮肤黄染一个月 要求:你作为住院医师,按照标准住
按照公道的表现形式,公道可以分为( )。
初步设计不得随意改变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 )等控制指标。
患儿,男,1岁。发热1天,体温39℃,伴轻咳,在门诊就诊过程中突然发生惊厥,即刻给予吸氧,此刻止痉的药物首选A:苯巴比妥肌注B:地西泮肌注C:地西泮静推D
每个矿井必须有()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A.1B.2C.3D.4
根据《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愿景与行动》,关于合作机制的说法,错误的是()。A.建设一批双边合作示范B.强化多边合作机制的作用C.发挥各国区域、次区域相关论坛、
期货公司在中国证监会不同派出机构辖区变更住所的,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B: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C:中国
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25层的商住楼,于2017年12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之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