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创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刘某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房为某楼某号,双方约定,于20
创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刘某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房为某楼某号,双方约定,于20
Loveyou
2020-05-20
16
问题
创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刘某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房为某楼某号,双方约定,于2004年12月31日前交房,并于6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刘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房地产公司与刘某签订合同后,又与王某签订合同,将该房卖给王某,并于2004年5月将该房的钥匙交给王某。王某已进行装修并已入住。2004年8月31日,刘某知道此事后,便与房地产公司交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房地产公司的行为构成默示的预期违约B.房地产公司的行为构成明示的预期违约C.刘某知道此事后,便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D.刘某需于2004年12月31日后才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
选项
答案
AC
解析
本题涉及预期违约情况下合同解除权的问题。预期违约包括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在明示的预期违约的情况下,非违约方享有即时的合同解除权,但该解除权的行使应采用通知的方式。如果非违约方未采用明示方式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期满后,违约方又履行合同,非违约方应否接受该履行?对此,应从解除权的行使及其效力的角度予以分析。合同解除权应采用通知的方式行使,而不是采用默示的方式行使。未通知违约方的,则表明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仍然存在,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则是履行其合同之义务,非违约方应予接受。但这一原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非违约方此时接受履行已无意义,则可拒绝违约方的履行。本题中,创业房地产公司的行为为默示的预期违约行为,对此,刘某于知道此事后便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不必等到履行期限届满后才行使上述权利。本题正确选项为A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xred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剩余成分血浆 A.不得买卖,自行销毁
刘某出资设立了甲个人独资企业。刘某由于事务繁忙,委托关某全权负责企业的经营;但是
关于医患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下述口号和作法中,不可取的是 A.医者不是上帝 B.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由乙公司支付使用费100万元。后甲公司转让的技术
公民刘林与甲化工厂签订了专利普通实施许可合同,该工厂利用刘林的专利进行生产,后该
某工厂与某研究所订立了一份节能热水器技术转让合同,合同未约定后续技术成果的分享办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约定甲向乙转让其某产品的配方,乙应承担保
甲公司与乙科研机构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乙科研机构将自己研究开发的一种新洗涤技术转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1000件手工艺品,合同载明每件售价不得高于30元。乙公司经
张三与李四签订一合同,约定张三向李四供应苹果5万斤,张三负责运输,张三委托王五运
随机试题
培训开发()分析是指企业在规划人力资源培训开发活动之前确定企业培训开发总体目标
内框架承重体系多用于()等建筑。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对于空间形态完整的名城、名镇、名村,
()的发育在童年时期(即第一个十年)几乎没有什么进展,而在全身第二次发育开始以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时设立。
关于最佳估计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Ⅰ.企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当
下列关于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北京何来?王光镐在其新著《北京——人类文明点圣殿》中,以一位老考古人的睿智,为我
既可行气疏肝,又可调经止痛的药物是A.陈皮B.青皮C.香附D.沉香E.薤白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规定,从业人员应当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当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无法避免时,应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