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是宝马汽车销售代理商。某日,陈某到赵某处表示愿意购买一辆最新款的跑车,赵某立

昕玥2019-12-17  17

问题 赵某是宝马汽车销售代理商。某日,陈某到赵某处表示愿意购买一辆最新款的跑车,赵某立即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陈某付完首付后余款在2个月付清。2个月后,陈某没有按时付清余款。赵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诉讼中,陈某的妻子以陈某患有精神病为由向法院主张陈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陈某妻子的主张,法院应如何处理?()A.应让陈某的妻子代理陈某正在进行的诉讼B.应对陈某做法医鉴定,如果陈某被确定有精神病,法院应当判决陈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宣告合同无效C.陈某的妻子不是本案当事人,其主张不应采纳D.应中止诉讼,由陈某的妻子另行提起确认陈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别程序

选项

答案D

解析考点:普通程序与特别程序混合的处理讲解:本题是一道将普通程序与特别程序混合的试题,正确解答本题需要注意两个关键信息点:(1)赵某起诉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2)在诉讼过程中,陈某的妻子申请法院宣告陈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93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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