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的说法,正确的是:A.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应当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的说法,正确的是:A.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应当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admin
2020-12-24
44
问题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应当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B.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
C.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D.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答案
CD
解析
《立法法》第16条:“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A项是“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因此A项错误。B项是“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意见。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 第17条:“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因此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y0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关于公开审判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A.无论是否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的宣告一律公开 B.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也不能公开 C.涉及个人隐私的离婚案件...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对甲公司享有的要求其还款付息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 B.乙公司与丙公司协议,丙公司不...
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
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表述哪个是不正确的? A.人民法院制作发出支付令之前,申请人撤回支付令申请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
张某与李某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王某主张其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以下说法哪些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王某有权对该案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根据民法原理,设在试用买卖期间,甲又将该...
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根据民法原理,设试用期间乙将马4卖与丁,...
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根据民法原理,设试用期间乙将马4卖与丁,...
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根据民法原理 设马l在试用期间于某日放...
随机试题
(2016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下列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外加剂PH值试验原理,在25℃时一对电极每相差一个单位PH值产生()的电位差。
二、考题解析 【教学过程】 (一)情境导入 教师多媒体展示元宵节,
我国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有()。
最优证券组合为()。
()属于营销组合的组成要素。
简述德育过程的基本规律。
证券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责包括确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公司具有足够的资源,独立、有效地开展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A.董事会B
计算机网络中的通信介质不包括()。A.双绞线B.光纤C.同轴电缆D.交换机E.集线器
甲公司生产多种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为2000万元,总成本为1500万元,其中A产品销售额为100万元,变动成本为80万元,分摊的固定成本为40万元。在短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