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是15个月,专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提前竣工或延误竣工均按月计

Freeti2019-12-17  25

问题 某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是15个月,专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提前竣工或延误竣工均按月计算奖金或延误损害赔偿金。施工至第11个月,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竣工时间为第18个月,监理人认可了该进度计划的修改。承包人的实际工期为17个月。下列关于承包人工期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选项 A.提前工期1个月给予承包人奖励B.延误工期2个月追究承包人拖期违约责任C.对承包人既不追究拖期违约责任,也不给予奖励D.因监理人对修改进度计划的认可,按延误工期0.5个月追究承包人约为责任

答案B

解析用施工工期和合同工期比较,判定承包商的施工是提前竣工,还是延误竣工。合同工期为15个月,施工工期为17个月,所以延误工期2个月,工程师对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的批准,并不表示承包商可以摆脱合同规定承担的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y4GsKKKQ